OKI 服 务
     服 务 政 策

1. 保修服务对象仅限于日本冲信息公司(以下简称ODC)及冲电气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OSZ)在中国大陆地区正规进口、销售的产品,这些产品必须具有中文版《OKI产品保修卡》、中文版《维修记录单》、中文版《使用说明书》,以及国家强制安全认证标志等。

2. 随机《OKI产品保修卡》中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写完整,并加盖销售店印章后,《OKI产品保修卡》方可生效。

3. 用户送修产品时,出示有效的《OKI产品保修卡》原件和购机发票方可获得保修服务;维修站需完整填写统一印刷的《故障修理报告书》和《维修记录单》。

4. 用户提供的《OKI产品保修卡》所记载的“产品编号”应与所送修商品的产品编号一致,否则,《OKI产品保修卡》视同无效。

5. 产品的保修事宜请参照随机赠送的《保修指南》中的具体说明。

6. 耗材,如色带(盒)、碳粉盒、感光鼓、定影器、转印带等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
7. 因使用非ODC及OSZ认可的消耗品或自行添加炭粉而造成的故障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
8. 用户及非授权维修站自行拆卸和维修过的产品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
9. 因用户保管不当(如跌落、液体渗入等)或人为造成的故障、损伤及无法抗拒力造成的损伤,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
10. 保修期外的用户送修整机的某一部件(如主控板、驱动板等)时,务必确认整机其它部件良好,否则,已修复的部件会因其它部件的故障而再次损坏。ODC及OSZ授权维修站对此概不负责,希望用户以整机形式送修。

11. 用户的维修产品在维修期间应得到妥善保管,但遇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故障、损伤,ODC及OSZ授权维修站概不负责。

12. 在维修过程中,因调试等必要的操作会少量使用随机的消耗品,如色带、炭粉等,请予理解。

13. 以整机形式维修的保修期外产品,在取机后一个月内发生与前次维修同样的故障且非人为损坏时,ODC及OSZ将给予免费维修。请在取机时当面验收。

14. 用户接到产品已修复的通知后,请尽快取机。ODC及OSZ授权维修站仅负责在通知用户取机后的60天内保管该产品,逾期将自行对其处理。

15. 用户取机时必须出示《故障修理报告书》的“用户取机联”,如遗失此单,必须出示盖有公章的单位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(个人用户应出示购机发票和本人身份证明),并经ODC及OSZ授权维修站认可后方可取机。

16. 关于针式打印机产品,ODC及OSZ授权维修站只承担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备件和维修费用, 其它费用(如交通、运输等费用)由用户自理;彩色页式打印机实行上门服务,ODC及OSZ授权维修站除承担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备件和维修费用外,还承担保修期内产品的上门服务费用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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